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申报意义
(一)科技金融精准服务。自2020年起,市科技局将精准收集拟申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股权、债权),并通过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单个企业最高可申请贷款2000万元)、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为入库企业提供科技金融精准对接服务。拟申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填写并提交《科技企业投融资需求表》。
(二)品牌影响力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有效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有利于企业人才招募、项目招投标、科技项目申报等工作。
(三)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四)广东省科技创新券支持。省科技创新券对已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按照最高不超过服务实际金额30%的比例给予支持,年度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同时,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强化科技攻关实施科技惠企行动支撑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粤科高字〔2020〕39号),2020年省科技创新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比例由30%提高到40%。
(五)广州市科技局“以赛代评”政策支持。根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相关规则,入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推荐时已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广州市科学技术局采取“以赛代评”机制,对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州赛区的优胜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
(六)广州市科技金融普惠补助专题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报广州市科技金融普惠补助专题获得补贴,其中,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最高30万元,股改补贴20万元,新三板签约补贴最高50万元,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补贴5-10万元。
(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支持。根据《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181号)规定: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应先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广州市对当年度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根据企业申请认定时间的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审核的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状况给予最高达70万元的额外奖励。
(八)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专项支持。已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到“华转网”发布其技术需求及悬赏金额,与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后,可获得省科技厅立项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达20万元。